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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该回来了,怎么还没回来?呀”
她又看向西边,目光迎着阳光的波动,向前延伸,仿佛逆光走在大道上就能看到他的身影。她的目光不断向前移动,朝着看不到他的地方走去。当她到达107国道时,并没有遇到他。她目光茫然地回头,低头看着在旁边玩耍的女儿。没想到,珍珍那双清澈的眼睛正对着她的脸。
“妈妈,你每天带我来这里,不是为了看玉米的吧?”
她点点头。
“妈妈,你在看谁?呀,你在看我爸爸吗?呀”
她又点点头。
“我爸爸回来了吗?嗯”
她弯下腰,抱住了珍珍,让泪水落在珍珍的脸上。
“你父亲很快就会回来,”她哽咽着,“他说等玉米熟了他就会回来。”
“可是玉米已经熟了,爸爸怎么还没回来呢?”
她没有回答女儿,也无法回答女儿。
母女俩掰了几颗嫩玉米,抓了几把猪爱吃的野菜,就往回走。她一边走,一边回头,知道他的身影总是在她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。
但今天没有出现。
也许是因为我太粗心了。
走回村里,看到很多出去做生意的男人都回来了。就连在东北卖标准件的人,也是千里迢迢回来收获收获的。邻居单玉祥总是选择最后说的话。大街上,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她对她说:“别怕林双良在外面睡了女人,不想回来。”
她拍了拍单玉祥的背,心里顿时明亮了许多。单于向景就会开这样的玩笑。她最怕的就是林双良在外面找女人。她太了解他了。让她担心的是别的事。外面的社会太复杂了。他在繁华的城市里独自经营着一家销售标准件的商店。恶棍、混混经常找上门来。她担心的是他无法应对那些寻求帮助的人。金钱的白色和黑色方式。
回到家的时候,太阳已经从院子里退了,她真的出去玩了。她一边喂猪,一边做饭,一边思考着自己的想法。又一天过去了,林双良这个混蛋又让她又白等了一天。她本以为,等他回来,她就打他三拳,以解每天等他的恨。
等我做完饭,已经快黄昏了。她在院子里摆好了餐桌,盛好了饭,叫珍珍回来。珍珍气喘吁吁地跑回来:
“爸爸……爸爸……回来了。”
她站起来正要打招呼,丈夫林双良拎着行李箱走进了院子。她的眼里突然涌出泪水。她眼含泪水上前,握紧拳头,正要打他三拳,却见他身后站着一个女人。
一个美丽的女人。
二
这个女人的名字叫兰英。
丈夫说她是客户老板的女儿。她从小在城市长大,从来没有去过农村。这次她和他一起来,只是为了看看乡村。
金峰心中浮起的疑惑消失了,让他们坐下休息,还给他们拿了洗脸水和毛巾。忙着的时候,她偷偷看了一眼那个叫蓝樱的女人。她的脸不太好看,有点长,颧骨高,还有一些黑斑。她脖子细长,肩膀纤细,腰肢俏丽,穿着一条黑色的裙子,显得更加的好看。很外国。金凤在厨房里做饭,心里想着,除了这座城市给她的身躯和骨头之外,她什么都没有了。金枫心里松了口气。
做好饭后,她就和他们一起坐下来吃饭。不知为何,金凤看到丈夫那双熟悉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异样。难道单玉祥真的说对了?但那是不可能的。她和林双良的结合,并不是普通的结合。
还在上学的时候,她就注意到林双良,他整天坐在教室的角落里,不敢和同学们玩。当时,她的爷爷是村里的贫民协会主席,她是班上最受欢迎的红色战士。林双良因为奶奶是房东,成了班里最臭的黑男孩。她的脸越红,就越注意到林双良深邃的双眸,方方的额头闪烁着智慧和诚实的光芒,还有他在操场上弹跳得那么好的双腿。当时她就告诉自己,如果要找对象,就找林双良这样的男人。
但林双良却一直躲着她。我在学校不敢和她说话,毕业后在生产队也不敢和她说话。尽管他并肩在地里锄地,和其他女孩有说有笑,但当他看到她的目光时,他还是脸红了。
直到有一天,她成为了女子队长。初秋的一天,她和他一起在棉田里喷洒农药。她把其他女孩都送到了很远的地方去干活,地里就只剩下她和他了。
她说:“你为什么总是躲着我?呀”
他低声说道:“一看到你,我就浑身不舒服。”
“我的身上没有刺。”
“我不怕刺,只是怕我身上有刺,会得罪你。”
“你无视我就是冒犯我。”
“那我来照顾你吧。”
“我马上来。”
他背着喷枪,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。她从他身上取下喷雾器,抓住他的手,放在胸前。
“你碰了什么?巴德”
“你的胸口在跳动。”
“你知道吗?我一看到你,我的心就会跳动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
“什么时候开始的?老兄”
“十年前,当你在学校操场跳粽子舞时,我的心就开始跳动,一直跳到现在。”
她一拳打在他的胸口上:“我也是从那时起开始跳舞的。你呢?选择”
他把她拉过来,抱住她,把她滚到棉田的一个低洼处。她解开他的衣服扣子,然后将他的手放在她的衣服扣子上,让他解开扣子。
“我不敢。”
“我要求你这么做,你就这么做。”
“但是一旦被人发现,会发生什么?是啊”
“我们先把生米变成熟米吧。”
他们在午后金色的阳光和棉田里蝗虫的鸣叫声中把生米变成了熟米。
吃完晚饭,金凤给丈夫和那个名叫兰英的女子送来了洗脚水。他们一边洗脚,一边谈论城里的事情。女人说,在她的城市,太吵闹了,没有这里安静。她的地方太潮湿、闷热,不像这里那么清爽。她还说,她那儿的蚊子默默地咬人,而这里的蚊子却嗡嗡地咬人。人们。这些话真把我逗笑了。女人从包里拿出很多糖果、零食和珍珍喜欢的照片,送给珍珍。珍珍居然坐在她腿上陪她玩。
金凤请珍珍下来,珍珍却撒娇地说:“不用了,我愿意和阿姨一起玩,阿姨的味道好香。”
确实,这个女人的味道真好。
金凤让珍珍和女人睡西房,而她和丈夫睡北房。睡觉前,丈夫像每次回家一样,从包里掏出赚来的钱,交到她手里。她亲吻了丈夫的脸,他却红着脸,嘟囔着想说的话。她等着他说话,但他停了下来。
“你这家伙,”她说道,“以前你回来总是说个不停,这次怎么不说话了?”
“我坐车太累了。”丈夫说:“我们去睡觉吧。”
上床关灯后,金凤摸了摸丈夫的脸,感觉他明显瘦了。然而,她仍然无法放弃自己的愿望。她打了丈夫三拳,笑着骂道:“这三拳是为了解我的心。”我每天都在等你的仇恨。”
丈夫没有回应。
当她再次举起拳头要击时,就听到丈夫打鼾的声音。
她坐在丈夫身边,面对着寂静的黑暗,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。
三
半夜,金枫睡着了。这时,她感觉到丈夫的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身体。她睁开眼睛,看到丈夫的眼睛像灯一样明亮。这是她的丈夫,一个叫林双良的男人。她掀开被子,将他拉到床上。林双良猛虎般扑向她。
黑夜突然变得如白昼,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。双良有两道长眉毛,额头和肩膀上有一道黑色的印记。他呼出的气息也和以前的林双良一样,夹杂着……略带臭味,充满男人味的汗水。金凤为刚上床时自己对双良的无端猜测感到羞愧。他怎么可以?他是她的唯一,她也是他的唯一。
他们并肩躺在床上,望着完全不像夜晚的屋顶,谈论着分手后的那个夜晚。
金凤说:“我最想你的时候是晚上,我一躺到床上就想你。”
双良说:“晚上我睡着了,最想你的时候是早上,醒来的时候我想把你抱在怀里。”
金凤让双良休息两天,再去地里收秋。双良不肯休息。双良说回来就收获秋天。
那个叫兰英的女人听说她要去地里割玉米,就想和她一起去。金峰不同意。双良说,让她走吧,她来我们家就是为了见邱的。
双良开着一辆三码车,三码车的后座上坐着金凤、珍珍、兰英。他们沿着长街驶过,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。金凤希望兰英低下头,不要让那么多人看到她,兰英却抬起头,狠狠地看着别人,让她的披肩发在空中飞舞。
珍珍说:“阿姨,你的头发真漂亮。”
金凤有些讨厌兰樱。看她披肩发在空中飞扬的样子,实在是太美了,她实在是无法再讨厌了。
到了玉米地,双良夸玉米长得好。金凤告诉他,她给房子浇过多少次水,拔过多少次杂草。她还告诉他在烈日下施化肥是多么辛苦,但她没有告诉他她是如何等玉米成熟时他回来的。
但双良却指着被踩烂的地面说道:“还有一个女人,带着她的孩子,每天在这里向西看。”
她打了他一拳:“你听谁的?呀”
双良道:“在梦里,我都看到了。”
金枫感觉鼻子有点酸。
双良说:“那天早上,我突然想起来不能再等了,我就步行到火车站,跑去追赶正在行驶的火车,我在火车上买了票。”
她问兰英怎么上火车的。
双良沉默不语。
正抓着蚱蜢玩的蓝鹰连忙上前说道:“我在火车上等他,我知道他要上火车回家,所以就提前在车里等他了。” ”
双良狠狠地瞪了兰英一眼。
兰英似乎没有注意到双良的眼神,依然带着珍珍去抓蚂蚱玩。金枫不想再多问。让他们两个之间的秘密腐烂吧,她想。她腹中不也有腐烂的秘密吗?每当她感到无助、遇到不愉快的事情时,雅的男人叫刘光华总是静静地出现在她的面前。
玉米长得真好。割玉米的时候,金峰一不留神就会想起刘光华。他买了玉米种子,施了肥料,还送到了地里。但刘光华永远是刘光华,永远无法取代双良,就像蓝英永远无法取代她的金凤一样。
休息的时候,双良还像以前一个纯粹的农民一样,仰面躺在玉米秆上。她也像刚才那样,侧身躺在他身边,头靠在他的大腿上。黄色的阳光温暖地照在我身上。当我闭上眼睛时,一切都是红色的。身下的玉米秆吱吱作响,蟋蟀在我身上跳跃,远处有蚱蜢在叽叽喳喳,丈夫腿上的血在流淌。太阳穴处的潺潺流水让她全身颤抖。珍珍还在和蓝英玩耍,但她明显感觉到蓝英的目光在她和双良身上扫过。
她满足地笑了,嘴角流着一丝口水。
四
一车去壳的玉米被运回院子。看着这堆金子,不知怎的,金峰不再有往年收获的喜悦,而是仿佛在看一堆岁月,一堆沧桑。
她突然觉得,她心里一直装着生男孩的大事,已经不能再拖延了。
双良说:“你看这堆玉米,还蛮多的,以前几年,够幸福的,现在看来,不值多少钱了。”
一堆毫无价值的岁月。
但这一重要事件极其有价值。只要生下了那个男孩,无论岁月多么不值钱,孩子都会一天天长大。
双良说:“不值钱的东西也要种,作为农民,离开土地不种,就会感觉不知所措。”
双良打来一盆温水,穿着短裤在院子的西南角洗澡。珍珍从未离开过兰英。就连兰英去小屋的时候,她也跟着她,听兰英讲故事。兰英喝了点水,珍珍大喊,催兰英赶紧继续。金枫正在厨房做饭,心里叹息着。她又讨厌蓝樱了。这个女人既不是亲戚,也不是熟人。她到底来这里做什么?你看到秋天了吗?秋天有什么可看的?雅于是讨厌珍珍。这孩子根本不懂事。为什么他必须遵循这个?女人在哪儿?芽
当她在院子里倒水洗菜的时候,看到兰英和珍珍坐在一起,正在生动地讲故事。她突然又讨厌自己了。兰英根本就不是一个坏女人。
吃饭的时候,一家人围坐在餐桌边有说有笑。蓝樱先是笑了笑,然后突然笑了起来。兰英说她明天就回武汉。还没等双良反应过来,珍珍放下碗,跑到兰英身后,搂住她的脖子:“我不会放开你的,还有很多故事要讲。”
金峰把珍珍拉过来,让她别再说了,珍珍却哭了起来。她很想打珍珍,珍珍却跑到双良身后。双良一边哄着珍珍,一边对兰英说道:“在这儿多住几天吧,你不是很期待秋天吗?秋天刚刚开始,日子还很长。”
蓝樱点头。
金枫发现,兰樱点头的时候,眼里已经充满了泪水。她替兰英咽了一口口水,感觉喉咙有些酸痛。
“我们再住几天吧。”她还对蓝盈说道:“我还没来得及和你好好聊聊呢。”
蓝英抬起泪眼:“你是个好嫂子,我都看在眼里。”
看着这双眼睛,金枫突然明白,想要摆脱这个女人,最好的办法或许就是善待她。
金枫从柜子里拿出从武汉买来的、以前从未盖过的蚕丝被,送到了兰英的床上。
蓝英说:“我盖个旧被子就可以了。”
金凤道:“你是客人,是远道而来的客人,怎么能盖一床旧被子呢?”
一旁的珍珍道:“不是客人,是阿姨。”
“走开,小孩子什么都不懂,晚上别打扰你阿姨。”
珍珍撅着嘴:“你总说我是小孩子?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,我什么都明白。阿姨,你不这么认为吗?呀”
兰英道:“是的,我的小主人。”
金凤又给他们穿上了干净的床单和枕巾,临走时还亲手给他们点了蚊香。
金凤走出门,兰樱送了出去,说道:“你真好。”
她笑道:“这不是什么好事,等我给双良生个男孩就真的好了。”
五
金峰回到自己的房间,双良已经睡着了。她脱掉衣服,关了灯,刚躺下,一双手就慢慢的走到了她的床上,但她却没有动。手顺着她身体的波动,慢慢地从上到下,再慢慢地从下到上,但她还是没有动。那只手顺着她的乳沟,直奔她的宝宝窝。她伸出手,握住了那只手。双良掀开被子走了过来。她面对着他。一进入她的身体,他就闭上了眼睛,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。
她说:“你就不能快点吗?”
他说:“慢慢做这件事,仔细品味,很有趣。”
“生得慢的是女孩,生得快的是男孩。”
“孩子,孩子,你会生孩子的。”
金枫沉默不语。双良从来没有这样责怪过她。让他为所欲为。她一动不动,但还是不肯屈服,轻声问道:“你不是打算再要一个男孩吗?是啊”
“我想要幸福。”双良粗声说道。
金凤听到幸福两个字的时候,就像是一根鞭子抽在了她的心上。
她的父亲用羊鞭,又长又粗的猪皮鞭子抽打她,还拍打她的肚子。她想用手护住肚子,但双手却被反绑在院子里的榆树上。优越的。
爸爸说:“那个野人是谁?呀”
她说:“我是你的女儿,你想杀我,就打死我吧。”
爸爸拿起鞭子:“你还固执吗?如果你选择了你,我会让我所有的人都难堪。我会把你打死吗?选择你。”
她妈妈过来制止了爸爸的鞭子,对她说:“孩子,那个人你不说也可以,但是你得说点软话,叫你爸爸别打他。”
她没有说。
爸爸推开妈妈,又拿起了鞭子。一鞭子打过去,她的父亲仍然愁眉不展。打了两鞭子,她父亲仍然盯着她看。三鞭打完,她惨叫一声,父亲浑身颤抖,只见鲜血顺着她的裤腿流到了地上。爸爸撇着嘴哭了。他一边哭一边说:“告诉我,你为什么对爸爸那么生气?选择。”
她说:“幸福,为了我的幸福。”
爸爸说:“你可以的,你比爸爸强。走开,跟那个男人走,永远不要回来。”
爸爸回到家,妈妈过来扶她起来,爸爸也把她拉了回来。
她想站起来,却站不起来;她想爬走去找双良,告诉他她和他的孩子被他父亲打掉了,但她却爬不起来。没有月亮,只有几颗星星,在寒冷的夜色中隐约闪烁。她很想哭,但她强忍着不哭,因为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选择。她在棉田金色的阳光下预见到了这一切,她无法为金色的阳光流一滴眼泪。
一个黑影翻墙跳进猪圈,又跳了出来,散发着猪粪的味道。透过猪粪的恶臭,她闻到了双良刺鼻的汗香。
双良低声道:“跟我来吧。”
她再也无法抑制住喉咙里的悲伤,放声大哭起来。
双良背着她,往门口走去。刚把门闩拉开,父亲就在后面大声喝道:“我就猜到是你这个混蛋了?我告诉你,带金峰走远点,走得越远越好。”好吧,别让我再见到你了。”
她在双良家里休息了三天。一个漆黑的早晨,双良背着行李,牵着金凤的手,穿过荒凉的街道,离开了柳林堡。
登上南行列车,从车窗望着远处的柳林城堡,金凤又哭了。双良用袖子给她擦眼泪:“别哭,我们会幸福的。”
她扑进了双良的怀里。
他们在武汉下了火车,先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。后来,他们在武汉开了一家小杂货店。珍珍出生那年,她收到了父亲的一封信。他病了,想在临终前得到女儿的原谅。她和双良抱着珍珍回到了柳林堡。爸爸一看到她,就泪流满面。
“原谅我,爸爸。”爸爸说:“看到你幸福,我很高兴。”
她跪在父亲面前。爸爸拉着她的手说:“如果你和双好过得好,爸爸会祝福你的。”
爸爸一脸慈悲地离开了。
她总觉得父亲在暗中保护她。父亲去世后,她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。她和双良把武汉的小杂货店变成了一家标准件销售店,专门经销永年家乡生产的标准件。生意日渐兴隆。珍珍七岁时,她把珍珍从武汉带回来,以便她可以上学。她在家盖房子,种地,养孩子,照顾两边的老人。双良在武汉营业,每隔一两个月回来一次。而且每次回来,她都感觉自己像刚结婚一样。她觉得这是父亲的特别安排,因为她和双良从来没有举行过婚礼,也没有新婚之夜,所以父亲要求她每隔一两个月就举行一次婚礼,以弥补自己的不足。
房子方面,她建了五间朝北的房子,在柳林堡名列前茅。生活上,丈夫操持外界,妻子操持家庭。她不担心食物和鲜花。柳林堡的人都羡慕她。如果说有什么缺点的话,那就是如果我再有一个男孩,一切就完美了。
但双良似乎并不急于生孩子。为什么?芽
六
双良一边刷牙,一边嘀咕着今天要去挖花生。刷完牙,他说,今天吃饺子吧,羊肉大葱饺子。他让金凤和兰英在家包饺子。
吃完早饭,她在街上买羊肉回来,双良开着三码的车。车子开动的时候,蓝英突然从厕所跑出来,叫双良等一下,对金枫说道:“嫂子,你自己包饺子吧,我也去剥花生。” ”。
蓝樱跳上三码车,对她招手。整齐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洁白的光,长发挥舞着她沉默的优雅。
金凤觉得那种优雅很美,但就是因为美,她才觉得不开心。
本来,双良是独自回来,和她重逢,本该是新婚夫妇。为什么蓝盈被夹在中间?
兰英的长发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。她一边切肉一边想着她,一边包饺子也想着她。饺子整齐地放在高粱尖做的锅盖上,填满了锅盖。她突然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。她去花生地看他们。他们真的在剥花生吗?
她拍了拍手上的面粉,走出去,用锁锁上了门。看着那悬空的锁,她犹豫了。
你在看什么?雅要抓奸夫吗?雅为自己脸红了。
正巧珍珍从外面回来了。她让珍珍去花生地找爸爸和兰英,珍珍高兴得跳了起来。
她为自己的好主意暗暗笑了。
中午,双良开着三码车,带着三袋花生回来了。兰英和珍珍坐在花生上,有说有笑。她仔细端详双良的脸色,只见他面色红润,精神抖擞。以前他每次回家都是这个样子,但这次却是第一次出现。她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。双良一口气吞下了一个饺子,连声说好吃。他又夹起一个饺子,放进了兰樱的嘴里。看着兰英嘴里叼着饺子吸着冷气,看着兰英雪白的牙齿和红唇嚼着饺子,双良竟然忘记了金凤和珍珍的存在,亲切地问兰英:“你是哪家的?”我们的家乡?”饺子,怎么样?”
“好闻吗?选择”
双良又给兰英夹了饺子。兰英看了一眼金枫冷着的脸,对双良说道:“你别急,我可以接他们。”
双良笑道。
金枫觉得这个笑容很恶心。
双良说,武汉的食物甜腻腥,没有家乡的醇厚咸鲜美;双良还说,武汉人风骚、能吃苦,不像家乡人那样大方、朴实;双良还说,武汉的食物是无论我怎么看街上,总有一种不安的感觉。不像家乡的街道那么怡人。当我闻到泥土的味道时,我感到平静和舒适。双良滔滔不绝,说了很多关于武汉的事情,兰英就开始和他争论。两人一边吃饭,一边互相说了些什么。金峰端了一碗饺子,在临街门口吃。
邻居单玉祥从街道东头走了过来。金凤一看到她,就想起身躲起来,单玉祥却连连叫住她,走到她面前,小声说道:“我刚才还以为你和双良在地上挖花生呢,他们两个关系很亲密,甚至还牵过手,后来听说不是你,是我老爷子没让我告诉你,是谁让我们这么做的?”
金枫不理她,转身回家了。一进院子,就看到双良和兰英还在满世界的聊天。她又退到院子和街道之间的小通道里。
她突然觉得自己的空间变得很小,就像不在家一样。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恨意。恨了一段时间后,我觉得可笑,因为没有人来挑衅我。
她喜欢过夜,一切都消失在遥远的黑暗中,只有她和双良在一起。无论双良是睡还是醒,无论说话还是不说话,他都一直存在在她的身边。看着双良回家后消瘦的脸,她说:“白天下地干活,晚上就不干了。”
“回来还要干活,地里的活,床上的活,我都要干。如果什么活都不做,我就觉得不舒服。”
她把头靠在双良的怀里,闻着双良腋下散发出的浓郁香味,低声说道:“告诉我,那个蓝英是谁。
双良不耐烦地说:“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了吗?雅是客户的女儿,你得罪了她,就得罪了大客户,武汉的生意就难做了。”
她说:“如果她真是这样,我会对她好;如果她是勾引你的泼妇,我就把她赶走。”
双良捏着她的肚子:“如果她真的留在我们家不走,你会怎么样?呀”
“她敢选择吗?”她还捏了捏双良的肚子,“这样的话我就死定了。”
双良双手将她抱在怀里,用力的将她压得透不过气来。她让自己化作一道流水,任双良用力抱住了她。这时,她的脸上真的有一股清凉的水流流过。她抬起眼,看到双良的泪水一滴一滴地掉下来。
“你怎么了?呀”她替双良擦眼泪。
双良放开她,趴在被子上痛哭起来。她坐了起来,看着双良颤抖的身体,听着他胸口传来的血丝哭声。她感觉床底下的地面在颤抖。
七
双良去买化肥,珍珍出去玩。家里只剩下金凤和兰英两个人坐在院子里摘花生。金枫看到了兰英修长的手指和敏捷的动作。然后他看向她的全身,散发着淡淡的清香,还有如月般的仙气。她明白,双良可能是因为她而哭。这样的女人,连她自己都会喜欢。
她突然感觉整个院子一片苍白,连绿色的花生叶都变成了灰色。
她又讨厌自己了。兰樱好,你也应该好。你怎么这么小气?是啊。
兰英低头摘花生,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。金枫知道,兰樱的所有秘密,可能都藏在她的睫毛下。她不确定自己是否应该抬起睫毛,她害怕睁开后会后悔。
“嘿。”她打电话给她。
她抬起眼,睫毛下,一双漆黑深邃、水汪汪的眼睛正对着她:“嫂子。”
她看着那双湖水般的眼睛,试探性地往湖里扔了一块石子,看看湖水有多深:“你和我的双良是怎么认识的?呀”
她的睫毛又遮住了眼睛,过了一会儿,她抬起眼睛:“双良去我家给我爸送礼物,但是我爸不收,所以他每天都来我家,而且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彼此。”
“你爸爸是做什么的?是的”
“我爸爸是一家国营大工厂的厂长。”兰英一边摘花一边说道。 “每天都有人来我家找他,每天都有人来送礼物。爸爸不在家的时候,我就送礼物。我把他们送走,把他们的礼物扔到门外,不管是钱还是钱。”爸爸非常钦佩我,我是他的掌上明珠,我想要的东西他都不会拒绝。”
她不想问,却忍不住问道:“什么事?呀”
“爱。”
一听这话,她就后悔问了。她不敢再多问。她知道,当她触及了蓝樱的痛点时,也就触及了她自己的痛点。她不想碰那个痛处,自己的痛处无所谓,就让蓝樱的痛处自己尝尝吧。
蓝樱继续道:“其实,我已经不是女孩了,我……”
金枫连忙站起来,说是做饭的时间了,就跑进了厨房。她用力戳了霍彦一下,让蓝樱的伤口尽量痛。她绝不会因为自己的伤口而心软,也不会伤心。
蓝英却自言自语,声音断断续续地飘进厨房:“十年前,追求我的男人排着长队,但那时的我不懂得珍惜,我只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,并从中选了一个家庭条件最好、外表最帅的,嫁给了她,五年后,我才发现,那个身高1.83米、只想幸福的男人,根本不是我想要的男人。我心里想要的男人是……”
金凤不想听兰樱的后半句话,狠狠的戳出了怒火。火杵打破了炉架,煤块飞落下来,升起一团烟灰。当烟灰消散后,她看到火已经变成了一个黑洞。
她突然感觉心里一片漆黑,就像眼睛发烫一样,她一屁股坐在了厨房的凳子上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门外传来双良三码车的声音。双良喊着自己的名字,走进院子,却没有动。双良说,自己在家这么多天没有喝过一杯酒。他买了酒和食物来配酒,中午就不用做饭了。
她还是没有动。
双良在院子里摆了一张桌子,摆好了酒菜。兰英和珍珍坐在桌边。双良又叫了她,兰英和珍珍也叫了她,她就出来了。
双良道:“你的脸怎么这么白?呀”
“没关系。”她说着,端起一杯酒,一饮而尽。奇怪的是,她并没有感觉到酒精的辛辣,反而感觉特别顺滑、轻松。于是她又连续喝了三杯。
她突然明白男人为什么喜欢喝酒了。
她喝醉了,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喝醉。双良扶她回屋,让她躺下,并给她盖上被子。
喝醉了是什么感觉?雅心里感受的很清楚,心里却又隐隐约约的。这就是醉酒了吧?她呼吸着被子上双良的汗味,陷入了悖论的醉梦中。她心里分明感觉到,双良去了厨房。双良正在劈柴。双良正在厨房生火。绿色的烟雾充满了整个厨房。噎得双良咳嗽起来。蓝樱也进了厨房,给火旺扇。双良大声问她:
“你跟她说什么了?是啊”
“我什么也没说,我只是说我爸爸是厂长。”
“现在什么都别跟她说。”双良一边咳嗽一边说道:“别让她伤心,你伤了她的心,也会伤我的心。”
“我知道,但是我……”
“你……你别说,你为什么爱我?如果你不爱我,丫的,我这辈子就不会再有这份爱了。”
“你为什么要去我家?如果不是遇见你,丫的,我可能已经去和某个有钱人幸福地生活了。”
两人都在咳嗽。
醉梦中,金凤后悔自己不该熄灭那双灼热的眼睛。他们咳嗽让她感觉不舒服。
她摇摇晃晃地扶着墙爬了起来,走进了厨房。在烟雾中,她看到他们手牵着手,互相哭泣。
“把火眼戳破,就不会再冒烟了。”她看着两张满是泪痕的脸。
声喊。 八 金凤睡醒一觉,睁开眼,以为是白天,床上明光光的,细听,万籁无声,才知道这是黑夜,充满月光的黑夜。她伸手摸旁边的双良,他还在,奇怪的是,他两眼忽闪闪的,没有睡。 “我一直没睡着。”双良说。 “你心里有鬼,当然睡不着。” “你听我说……” 她不想听,翻转身,留给双良一个背。双良对着她的背,絮絮叨叨地说了起来。 金凤不想听,又不想不听,就任双良在背后絮絮叨叨地讲。月光浸染了半个床,她闭着眼,让心浸在月光里,明明灭灭,双良的话也像遥远的月光一样,明明灭灭地在她的心中掠过。 他说,他是在想她想得要命的一个晚上去朱厂长家送礼的。摁响了门铃后,兰英出现了,那一刻,他就预感到兰英会给他带来无尽的麻烦,他很害怕,就把送给朱厂长的装着钱的信封扔到沙发上,跑了出来。但他跑得快,兰英追得快,他跑到楼梯口,兰英也追到楼梯口,他刚一转身,兰英便把信封扔到了他的身上。 “拿走你的臭钱?选”兰英朝他喊。 他捡起钱走了,没敢回头瞧兰英,他怕一回头,他就走不回去了。她的神态、她的气质、她的一切,都与他每天晚上思念金凤时出现的幻影相同,令他浑身麻酥。 后来,他再没有去她家,而是到厂里直接找朱厂长。但朱厂长在厂里总是打官腔,对于他要求做厂里唯一标准件供应商避口不谈,而要失去这桩生意,他在武汉的标准件门市将难于维持。在那个令他懊丧、苦闷的日子里,他天天在厂门口转悠,在武汉的大街上徘徊。那天,他路过一家珠宝店,看见一件翡翠项链,那翠玉的色泽、韵味、气质,与兰英一般无二。他买下了那串项链。晚上,他去朱厂长的家,把项链送给了兰英。 兰英把项链戴到脖子上,对他说:“你为什么要送这件项链给我?芽” 他说:“为了做生意。” 她说:“那你做不成生意。” 他说:“怎么说才能做成生意?芽” “说你的心里话。” “我的心里话就是通过你,让你爸给我做成那笔生意。” “这不是你的心里话。”兰英对着他的脸说,“你别以为我还是一个小姑娘,我结过一次婚,交过十几个男朋友,我从你的眼里,看到了你的心里了。” “我要说了,你不生气?芽” “你要不说,我才生气呢。” “我喜欢你。” “这就对了,你的那笔生意做成了。” 金凤扭转身,在月光下看双良的脸,这张脸一如在棉花地的金黄的阳光下的那张脸,透着一丝胆怯,又蕴含着宽厚、刚毅和诚实。 她说:“你真的喜欢她?芽” 他说:“当时是。” “现在呢?芽” “说不准。” 她掀开被子:“过来?选” 他钻过来,她一把将他搂在怀里,把乳头塞进他的嘴里,喃喃地说:“等种完地,我跟你一块到武汉去。” 九 弧形的犁铧如明镜一般,把黄色的土哗哗地翻卷过来。兰英拉着真真的手,跟在犁的后边又叫又笑。兰英说,北方的土才是真正的土,南方的土不叫土,叫红泥。兰英的鞋里灌满了土,身上、头上落了一层荡起的尘土,她全然不顾,像个大孩子一样,与真真在刚刚耕过的暄软的土地上翻跟头,打土仗。等双良开着小拖拉机耕到她身边时,她朝他大声喊:“我喜欢这里?选”她生怕他听不见,提高嗓门,又尖又甜的声音从嘭嘭响的拖拉机声中冒出来,“这里的土好香,像古代汉语的味道。” 双良哈哈大笑,露出一口沾着黄土的牙齿。兰英和真真在拖拉机后边跑着,追着拖拉机。兰英边跑边指着天说,天上的云多白,又指着地说,地上的土多软。真真喊着说,要上拖拉机,兰英也跟着喊,我要上拖拉机。双良停下车,让兰英坐左边,真真坐右边,两个人手搭在双良的肩膀上,三个人说笑着,在嘭嘭响的拖拉机声中耕地。 金凤在一旁撒化肥。刚才的一切她一眼也没看,可刚才的一切又被她的心看得清清楚楚。她依旧撒化肥,撒一把,就会从地上的杂草丛中惊起几只蟋蟀,它们惊慌地奔逃,以逃避化肥带来的氨气味,但随之,又被拖拉机带着的犁铧翻卷在地下。不知怎么的,金凤忽然觉得自己的生趣,也像蟋蟀们一样,被土埋住,了却一生。 她不想自己没有生趣。她抬起头,是高高的、空阔的天空,四处张望,不想一眼就瞧见了单玉香在不远处的田头干活,两手打着眼罩,正朝这里张望。而真真与兰英却高声唱着什么在希望的田野上。她朝真真厉声喊:“真真,快下来?选” 真真朝她喊:“我偏不下来?选” “再不下来,我就过去了。” 真真噘嘴下来了。兰英也跳下来哄真真。她走过去对真真说:“再给我犟嘴,小心我打你。” 兰英给她赔着笑脸说:“嫂子,不怨真真,是我要她上去的。” 她本想说“小孩子不懂事,你也不懂事”,话到嘴边却说:“我是怕你们坐在那里危险。” 兰英又领着真真去玩了。她望着她俩在松软的土地上赤脚奔跑的样子,心里又灰暗了。 是她,她在心里恨恨地盯着兰英的背影,是她让我不能开心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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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评论
这文章真好看!从小就听奶奶讲过类似的故事,没想到还能在网络上看到。那些古老的神话和传说永远都不应该被遗忘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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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“不速之客”这种题材非常感兴趣,以前我也遇到过一些奇怪的事情,或许能找到蛛丝马迹在这类民间故事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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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写的真生动,尤其是那个夜晚的氛围描绘得让我感觉身临其境,毛骨悚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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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个人觉得这篇文章过度渲染了恐怖气氛,读起来有点夸张,但总的来说还是很有趣的。民间故事这种东西嘛,留给自己的想象空间很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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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以后突然想起小时候奶奶讲的一个类似的故事……那时候真的不敢一个人单独在家里睡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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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了解这篇文章背后的文化背景,可能会觉得有些荒谬或者难以理解吧?中国民间故事很多都是有其象征意义的,值得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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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作者能写更多关于民间故事的文章,我非常喜欢这种古老而神秘类型的文献,它总能在文字里勾起很多人的回忆和想象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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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类故事往往带有警示意义,提醒人们要谨慎对待外来者,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。也应该注意一些自己生活习惯的变化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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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确实有些恐怖,不过也让我对民间传说和古代文化更加有兴趣了!我打算去找找更多类似的故事阅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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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这个故事结尾太突兀了,没有交代清楚真相,反倒让人更猜疑不已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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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故事通常都是寓意深刻的民间智慧结晶,但有时候也会显得有些陈旧难以理解,需要一定的文化素养才能 appreciate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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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不速之客" 这种描述确实能营造出一种阴森的感觉,我喜欢这种以悬念和神秘感为主题的文章,总是让人欲罢不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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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虽然简单,但情节发展却非常紧凑,读起来很有代入感。作者应该写得更详细一些,让我了解更多关于“不速之客”的细节信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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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传说其实反映了古代人们对于未知事物的恐惧和迷信。今天看来有些荒诞不合时宜,但也是一段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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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故事有点像西方恐怖片,营造的氛围很到位,读的时候一直紧张得不得了!不过结尾有点开放式结局,让我有点遗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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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觉得故事不够真实,缺少细节描述和人物刻画。缺乏逻辑性,显得有些空洞缥缈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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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故事是珍贵的文化遗产,值得我们传承和学习!希望这篇文章能吸引更多年轻人关注这种古老而神秘的文学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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